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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贺州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3-11-17 10:37     来源: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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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工发〔2023〕13号

各县(区)总工会,经贸局、教科局、人社局,市各园区工会,市直管有关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动工业振兴、产业振兴和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和激励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扎实开展“桂有技能、产业振兴”劳动和技能竞赛,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职工技能人才成长,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举办2023年全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暨“桂有技能、产业振兴”广西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桂工发〔2023〕34号)》、《贺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贺州市总工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贺工发〔2023〕12号)精神,市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贺州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贺州市总工会、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贺州市科学技术局、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贺州工匠学院)。

协办单位: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大赛工种

本次大赛赛项(工种)设钳工 、焊工、化学检验员、维修电工、餐厅服务员共5个比赛项目(职业工种)。

三、大赛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一)大赛时间:2023年11月17-19日。

(二)大赛地点:

1.钳工、维修电工、焊工、餐厅服务员4个比赛项目(职业工种)在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城西路58号)举行。

2.化学检验员项目(职业工种)在东融新区管委会2楼举行,(贺州市火车站站前大道与民乐路交汇处)。

(三)大赛报到

1.钳工、维修电工、焊工、餐厅服务员、化学检验员5个比赛项目(职业工种)参赛代表队于11月17日15:30-16:30到维也纳酒店一楼大厅(贺州市八步区迎宾大道市体校对面)报到,16:30-17:30自行到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熟悉比赛场地。

2.化学检验员项目(职业工种)参赛代表队于2023年11月17日16:30-17:30到贺州市火车站站前大道与民乐路交汇处,东融新区管委会2楼熟悉实操比赛场地。

(四)开幕式:11月18日上午8:30在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勤政楼1楼报告厅进行,请主办、承办以及协办单位领导1名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开幕式。请各县(区)总工会,各参赛代表队带队领导、联络员、参赛人员,裁判等全体比赛工作人员参加。

(五)理论知识考试:

1.钳工、维修电工、焊工、餐厅服务员、化学检验员5个比赛项目(职业工种)理论知识考试于11月17日晚(19:30)在维也纳酒店(二楼报告厅)进行。

(六)实际操作技能比赛:

1.钳工、维修电工、焊工、餐厅服务员4个比赛项目(职业工种)11月18日9:00-16:00在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进行(具体安排见《赛务指南》,报到时领取)。

2.化学检验员项目(职业工种)11月18日9:30-16:00在东融新区管委会2楼进行。

(七)颁奖仪式:11月18日比赛结束后在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勤政楼1楼报告厅进行。请主办、承办以及协办单位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闭幕式。请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带队领导,各代表队参赛人员,裁判等比赛工作人员参加。

四、参赛人员

参加工作一年以上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一线在职职工(不含各类院校教师和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不得以参赛选手身份参加本次选拔赛。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请各县(区)总工会及参赛市直单位安排1名领导担任领队、1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参赛选手的安全工作及参赛事宜。

五、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以维修电工、钳工、焊工、餐厅服务员、化学检验员5个竞赛项目(工种),大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比赛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比赛分别占比赛总成绩的30%和70%。理论知识考试为闭卷。所有竞赛试题按照相关竞赛项目的中级(四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命题。

六、奖励设置

(一)颁发维修电工、钳工、焊工、餐厅服务员、化学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大赛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维修电工、钳工、焊工、餐厅服务员、化学检验员参赛选手,按有关规定报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颁发职业(工种)中级(四级)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选手参赛前已获得中级(含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则不颁发证书。

(二)大赛奖励

1.对每个赛项获得前六名的选手给予奖励。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奖励人民币2000元,获得第二名的选手奖励人民币1500元,获得第三名的选手奖励人民币1000元,获得第四名至第六名的选手奖励人民币各800元。

2.优秀奖:凡参赛的选手未获得前六名的均为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3.对本次大赛获得个人赛项目第一名的,由贺州市总工会按程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贺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4.获得各赛项前三名的选手将代表我市参加2023年全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决赛。

(三)优秀组织奖

根据选拔赛成绩和参赛选手组织情况进行综合评比,由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

七、组织机构 

大赛由市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承办单位组成2023年贺州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本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具体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2023年贺州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人员名单:

主       任:李裕科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

常务副主任:莫华钧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  主  任: 林  庆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春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 

陆家成  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春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庄毅斌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江  乙  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韦福广  市检验检测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  黄  静  市总工会职工权益保障部副部长                      

刘启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和教育 培训科科长 

甘雅芳   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干部

黎桂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鉴定中心主任 

叶  伟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人治理科科长

杨旭光  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培训处处长

胡王艳  市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控制科负责人

组委会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      任:林  庆  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  主  任:黄  静  市总工会职工权益保障部副部长

刘启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和教育培训科科长 

甘雅芳  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干部

黎桂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鉴定中心主任 

叶  伟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人治理科科长

杨旭光 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培训处处长

胡王艳 市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控制科负责人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赛不收取选手参赛费,比赛期间,参赛人员的食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各代表队人员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二)请各代表队认真填写报到表(附件2),于2023年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魏玲,电话:5297228、18877452958,邮箱szldjjb@163.com。

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赛场联系人:胡王艳 电话:18778411203。

附件:1.2023年贺州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单位

2.2023年贺州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报到表

3.2023年贺州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群二维码

贺州市总工会

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贺州市科学技术局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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