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由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一、总体情况;二、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31日。数据信息均上传至广西集约化门户平台上的贺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xhz.gov.cn),关注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及本工作报告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从贺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贺州市向阳路东69号;邮编:542899;电话:0774-5292238;传真:0774-5279183电子邮箱:hzsgx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优化贺州营商环境,助力贺州政务服务大提速。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把责任具体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布在政府门户网站、“贺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2022年,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6条,其中,发布文件40条,其他信息6条;在“贺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88条。二是落实监督保障机制。严格落实“长期公开政策性内容、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考核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率、投诉率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将依申请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的重要内容,明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申请书格式文本,办理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事项,同时明确涉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不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022年,未收到群众申请我局相关政府信息,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局按照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重点做好惠企政策、办事指南、“广西制造·礼惠全国”工业品促销奖补资金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全力保障政府门户网站教育领域模块内容及时更新发布。同时,组织各县(区)经贸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明确了责任主体、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并动态调整了我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目录要求分别公开了相应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集中发布工业企业信息。同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应用,充分发挥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增加基层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2022年,及时完善更新了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机构职能目录、领导班子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办公室组织协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各科室及二层机构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管理,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强化政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组织开展信息员操作培训,明确栏目维护责任,确保网站维护工作机制顺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机关作风切实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水平不断提升,但我们也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完善,“五公开”内容有待持续拓展和细化,让群众更详细了解我市工业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二是个别科室和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当前社会对政府信息关注密切,政务公开工作形势严峻,且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缺乏系统的知识培训,专业性不强,流动性较大,导致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够精准,公开目录和重点领域栏目涉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明晰。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及我市政务公开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进一步巩固工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审核和监督,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强化队伍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三是突出重点,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特别是抓好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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