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之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贺州市饮用水行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市政府职能部门指导成立行业协会,推动发展贺州后发优势的“原经济”,制定长寿贺州天然山泉水的发展大战略,即贺州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一步一步扎实推进,修炼内功,花三到五年时间,将贺州天然山泉水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广西特色产业做强做优总体方案》,已将“健康饮用水”列为自治区十大特色产业之一,我市积极配合做好有关推进工作。同时,我市继续深化实施《广西昭平县“百亿元”水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及近期行动提升计划(2016-2025)》,促进饮用水产业形成规模化发展。目前,全市获证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20家(其中昭平县5家、钟山县4家、平桂区4家、八步区3家、富川县4家),总体规模较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只有1家,2023年饮用水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578万元。全市饮用水行业企业数量少,尚未形成较大规模,下一步将继续扩大饮用水行业规模,便于成立行业协会。
我市不断完善和延长饮用水产业链,一是加大对现有饮用水企业的引导、扶持,加快推动其现有设备的更新和提高,创新推出母婴专用水、泡茶专用水、茶萃清新漱口水等系列产品;加大对饮用水产业进行整体包装宣传,突出长寿养生文化、瑶乡文化、生态文化与品牌建设结合,重点突出“世界长寿市”这一国际品牌,打响贺州“长寿生态饮用水”这一地域品牌。二是我市引进了顺茗茶业、清雷茶叶、互锦企业等精制茶企业,不断延长饮用水产业链;同时与南乡生态度假温泉区、里松田园民俗温泉区、高田—北坨优质矿泉区三大片区联动,并加快融入生态旅游、温泉康养、长寿养生相互融合的产业体系。三是加快全力东融步伐,以甘甜泉、忆然、天贺之州等品牌顺利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组织饮用水企业积极参加中国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高端饮用水产业博览会、中国(广州)国际高端饮用水产业博览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并适时在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城市举办健康饮用水品牌发布会、专题推介会,努力提高知名度。
二、关于建议“加大对现有饮用水企业的引导、扶持,重点培育3-5家龙头企业,可以发挥国企和民企的各自优势,鼓励企业混改,朝集团化方向发展”
根据自治区《广西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桂工信食品〔2022〕93号),将天然饮用水产业列入我区重点行业领域,并以河池、南宁、桂林、百色、贺州为重点,发展天然饮用山泉水、天然饮用矿泉水、饮料制造等产品。充分利用当地山泉水的特殊品质,突出“世界长寿之乡”品牌,打造“国际长寿养生健康饮用水”地域品牌,推进具有远景开采潜力的天然山泉水、矿泉水资源地进行整体开发。同时按照《贺州市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发展质提方案》(贺政办发〔2019〕66号),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动全市饮用水产业的开发和利用,促进天然饮用水产业科学、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广西昭平县甘甜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规模以下企业重点培育好富川博源饮用水有限公司、广西忆然饮用水有限公司、广西天贺寿泉食品有限公司等,依托贺州“世界长寿市”品牌,推动产业生态化发展,发展天然饮用水等生态健康产品,打造了“甘甜泉”、“忆然”、“泉想”等一批贺州饮用水品牌。下一步,我市将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提升产业集群水平。加大对现有饮用水企业的引导、扶持,加快推动其现有设备的更新和提高,提升行业管理标准,着力培养成为具有品牌效应和竞争力强的饮用水企业。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朝集团化发展,采取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协议合作与市企业建立联盟等方式,加速形成饮用水产业开发投资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力争通过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趋势。我市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的原则,发展提升我市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实现我市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生态化、品种多样化、产业集聚化,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天然优质饮用水龙头企业,打造广西健康长寿天然优质饮用水产业基地。
三、关于建议“出台严格的水源地保护机制,建立天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统筹规划管理”
我市积极做好以下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是指用于或者规划用于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湖泊、水库、山塘、地下井(泉)等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包括备用饮用水水源;国家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行保护区制度。用于产业开发的取水点,不属于集中式供水水源,暂无依据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管理。生态环境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天然水体做好污染防治有关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水环境安全。
(二)为加强我市饮用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内矿产违法活动的管控工作,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根据贺州市委办公室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2022年10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贺州市矿产资源违法“早发现、早制止”工作机制》,督导各县(区)、各部门结合田长制工作的推进、卫片执法的开展,加大自然资源日常执法巡查工作,打造“天、人、网”管控新格局,确保矿产违法苗头发现得了、处置得早,从源头上制止矿产违法行为发生,切实将矿产违法问题“解决在初始、化解在萌芽”,共同维护我市饮用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的生态环境。
(三)出台森林更新改造方案。市林业局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更新改造工作高度重视,强化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林地的管控。2022年印发《贺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贺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更新改造方案的通知》(贺林发〔2022〕61号)。截至2024年4月底,完成龟石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桉树纯林更新改造面积2450亩。
(四)加大西岭山水源林地保护。一是对富川瑶族自治县西岭山水源林无序砍伐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无序砍伐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的管理规定,加强西岭山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定了《贺州市2024年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建设项目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西岭山自治区级保护区、富川西岭自治区森林公园等区域内滥伐林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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