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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5-28 17:00

林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广西桂鑫钢铁集团享受广西区内税收和电价最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贺州市财税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出台扶持政策多方面支持企业。如出台《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广西千企技改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统筹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重大技术改造、节能技术改造、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项目建设。下一步,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接,从政策层面争取自治区支持贺州市发展。

(二)经市财政局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上一轮自治区扶持政策已到期,新的扶持政策将融入到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中。自治区工信厅已于202427日印发了《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桂政发〔20245号),文件提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钢铁等产业发展,推动制造业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资源,促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集群化、规范化发展自治区财政厅为贯彻《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在2024年新型工业化领域落实好扶持资金。20243月,市工信局已组织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届时由项目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扶持资金分配,财政部门将按照项目进度验收合格后拨付扶持资金。

二、关于出台给予短流程炼钢电价优惠政策扶持的建议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规定,电价政策为国家、自治区权限,市级无权限制定关优惠电价政策。2024年度是否出台类似《2022年广西富余电量消纳利用方案》(桂发改能源运行〔2022645号)、《关于印发2023年重大节假日期间工业企业稳产增产用电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运行〔2023233号)等消纳、增量峰平谷电价优惠政策,以自区能源局发布通知为准。

(二)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自治区争取到国家降低了我区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水平。自202361日起执行后,220千伏容量电价降幅为27.3%,我区属降幅较大的省份之一。需量电价比容量电价的比价,全国统一扩大至1.6倍,国家调整政策的目的是建立用电负荷率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用户根据自身负荷情况合理报装容量,提升整体经济性。两部制用户可以选择按容量按需量电价缴纳基本电费,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标准90%执行。选择按需量电价方式执行的每月用电量达到九折优惠条件的亦能较好降低用电成本。

(三)20243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之(二)(三)条款规定:申请非永久性减容的,减容次数不受限制,每次减容时长不得少于十五日,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实际减容时长少于十五日的,停用期间容(需)量电费正常收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自202461日起实行,1996108日原力工业部发布的《供电营业规则》同时废止。

(四)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接,短流程炼钢电价政策方面,争取自治区大力支持

三、关于支持广西桂鑫钢铁集团享受以上广西区内税收和电价最优惠政策的建议

按照相关优惠政策,只要企业符合条件,市直相关部门将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应享尽享。

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528

此件公开发布主管领导:李建本,经办人:董仕玉,联系电话:0774-52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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