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办企业〔2023〕442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3〕99号)要求,为做好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针对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附件1),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进入http://zjtx--miit--gov--cn-bb6af1f07d.zipv6.gxzf.gov.cn/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榜揭榜专区,填写相应信息、《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2)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3),加盖企业印章后,连同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盖章纸制版及扫描件、电子版)报送至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我厅将与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进行定向“揭榜”。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2)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3),加盖企业印章后,连同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盖章纸制版及扫描件、电子版)报送至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中小企业“揭榜”申请将由国家工信部汇总推送至“发榜”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充分调动中小企业积极性参与“揭榜”。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金融等服务机构参与,为大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攻关提供优质服务。
三、材料报送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中小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连同《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纸制版于2023年9月4日前邮寄至我厅中小企业发展处(扫描件及电子版均发送至邮箱:gxgxtzxc@163.com)。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中小企业发展处,530022
联系人及电话:林晖,0771-8095259
附件:1.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公开部分)
2. 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
3. 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
4. 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关联文件: